山东5县(市)确定为2017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

   2017-06-26 4320
核心提示:近日,农业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

近日,农业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支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经过县(市、区)申请、省级推荐、专家评审等公开竞争选拔程序,最终遴选确定了51个县(市、区)为2017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

通知指出,中央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市场主体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和规模养殖场实现全量化有效处理进行适当支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规模养殖场改进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和输送管网;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等,但不得用于支持后续运营补助。资金安排适当向既是生猪养殖大县又是肉牛大县的重点县倾斜。

通知要求,省级财政、畜牧部门要按照中央财政确定的补助标准,根据本地实际,结合重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具体确定补助方式和补助对象,总体上要兼顾平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体现激励约束,强化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对重点县补助资金分两年安排,2018年将对绩效考核合格的继续适当给予奖补。同时,鼓励各地发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反对 0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付费方式  |  联系方式  |  会员服务  |  会员管理制度  |  隐私政策  |  会员释疑问答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