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着不远的将来,清澈的河流、肥沃的土壤和干净的空气不再是回忆和梦想。
世界华人周刊专栏作者:辛上邪
NASA连续15年拍摄的北京雾霾形成系列照片中,2005年的那张图注为“2005年2月28日。耕地流失和水资源短缺,是13亿人口的中国所面临的粮食安全挑战。”
而这张图揭示了华北地区农业生产的另一大威胁:区域雾霾。回顾15年的历程,很多值得反思。
当初以为只是局部发生、对农业造成威胁的雾霾,如今局面几近失控、威胁着数以亿计人们的生活。各种讨论井喷,因为再多的段子也抵御不了说来就来的脏空气,很难再相信私家车、挂炉烤鸭、早点摊是大气污染的元凶,即使不能马上治理,民众也希望能找到症结并正视其所在。
这样的态度才有可能自救。讨伐雾霾的同时,别忘了NASA提到的“耕地流失和水资源短缺”。耕地流失除了被侵占,还由于被过度污染不适合种植。水资源短缺亦然,不仅是干旱的影响,污染带来更大的“短缺”。对于日益严重的水污染、土地污染、关乎百姓健康的农作物果蔬安全,早到了应该认真追查根源的时候了,不能再简单地将罪过推给农药化肥残留——它们不是没有污染,它们对水源、土地污染的“贡献”和私车对雾霾的“贡献”差不多。
我国环保标准将地表水分为五类:
一、二类最干净,可作为饮用水源;
三类可作为饮用水源、水产养殖区、游泳区;
四类可作为一般工业用水和人体无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
五类可作为农业用水和一般景观用水;
劣五类除调节局部气候外,几乎无使用功能。三类是个分界线,三类以下的水不适于做饮用水源、人体不能直接接触(不能游泳)。
有多少江河湖泊脏到不能下水游泳?2015年的《中国环境公报》中,全国地江河湖泊中三类以下平均值为35.5%,这一数值在长江流域是10.5%,黄河流域是38.7%,珠江流域是5.5%,松花江流域是34.8%,淮河流域是45.7% ,海河流域是57.8%,辽河流域是60%。曾经作为各地鱼米仓的淡水湖情况更糟,太湖、洪泽湖、鄱阳湖、博斯腾湖等是四类水,巢湖、洞庭湖、贝尔湖等是五类水,滇池、白洋淀等是劣五类水。
再看看地下水。地下水的水质分为优良、良好、较好、较差和极差。全国范围内差等(较差和极差)的平均值是61.3%,这一数值在浅层地下水中为66.2%,在中深层(包括部分岩溶水和泉水)水中是52.3%。在17个省市的“重灾区”,该数值高达79.6%。难怪有人发出“八成地下水被污染”的惊呼!
海水干净吗?三类以下河水入海的流量占总流量的58.4%。公报中未见河流中的重金属等高危物质的相关检测数据,但“国家海洋局报告称,2012年经珠江流向南海的重金属超过3700吨”。珠江流域最干净,“脏水”比例只有5.5%!重金属不会自己消解,除了被洋流带走,更多的恐怕会随着“生蚝、牡蛎、黄鱼这些美味的海产品在我们餐桌上‘重金奉还’”,由此有了“另一个舌尖上的中国”。
水资源的污染主要成因有“流域水资源产权界定的不清晰导致了流域水污染‘公地悲剧’问题;流域上游地方政府对流域水污染管制的动力不足;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机制过于偏重经济增长等方面,导致地方政府缺乏有效的环境管制激励;流域地方政府在环境管制方面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简而言之,政府监管不足,除了民用垃圾肆意抛洒、农田残留化肥渗入,更大的污染源是企业排污太重、太多、太超标。
同样的原因导致中国土壤污染严重。根据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2014年联合发表的我国首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土壤总超标率为16.1%,污染物以重金属等无机型为主(82.8%)。
与民众健康更直接相关的耕地的超标率为19.4%,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和多环芳烃。耕地污染会导致作物减产甚至绝收,“重金属还可能通过食物链迁移到动物、人体内,严重危害动物、人体健康。”滴滴涕属于“历史问题”,作为农药在我国于1983年禁用,2009年禁止在境内生产、流通、使用、进出口,随着时间的推演,滴滴涕会缓慢降解,但其他污染是越演越烈。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约占耕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每年受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 万吨,因重金属污染而导致粮食减产达1000 多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 亿元。
这些污染本来是可以控制的,比如中国最大的水稻产区湖南的“毒大米”(镉米)。2008年已有学者向湖南省相关部门建议重视镉污染,以免拖延累积爆发“镉米杀机”,但政府的批复是“防止炒作”。
2013年湖南的镉米被曝光,农民们损失惨重,仅兰溪米市事发后即损失4亿元。镉米成因复杂,污水灌溉难逃其咎。镉对人体的毒害最直接的是皮肤接触,其次才是通过饮食摄入,可想而知赤足站在水田中的稻农所受的侵害。但他们不懂、也无暇顾及毒害,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大米卖不出去才令人心焦,更绝望的是祖祖辈辈讨生活的农田无法耕种。能控制的不控制,恶果出来谁来对受害的农民负责?
污水灌溉和污染型缺水是水污染对农业的两大杀手。污灌损失最大的还不是湖南,而是河南、安徽和辽宁。2010~2013年31个省区市污水灌溉共造成农业损失76.62~95.18亿元,污染型缺水共造成农业损失270.47~285.92亿元。也许有人会说,这点钱在全国总GDP中无足轻重,可他们是否想过,这些损失令灾区农民倾家荡产。更可怕的是,受污染的农产品不知不觉地流向社会。
对抗污染已经到了打一场战役的殊死关头。空气已经溃不成军,水和土壤如果再失守,结果会怎样?每个人其实都知道,货币、房产、工业、高铁、名表和皮包那些奢侈品等各种引以为傲的社会和个人财富,都不能拿来吃、也不能拿来喝。不要说给后代留些什么,这一代是否能平安度过都值得斟酌。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英国对污染土地实行资金等级负责制,谁污染谁负担,如果找不到污染源头,由土地拥有者负责。如此以来,土地拥有者在卖(租)地给企业时,会相当谨慎。荷兰实行强制干预,一旦发现污染,政府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有力度,企业才听话。经济活动常常唯利是图,完全依靠企业良心自觉守法不大现实,政府必须要切实给予管控。法国强调以预防为主,风险评估相当严格,并要求土地使用者承担修复被污染土地的责任,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对偷排的业主像对天津摆气枪摊的大妈那么严格,治理效果想必不错。希望其他国家的经验我们能借鉴,期待着不远的将来,清澈的河流、肥沃的土壤和干净的空气不再是回忆和梦想。
本文中所有数据均来源于以下媒体和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
《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2016年5月
《镉:舌尖上的另一个中国》 杨江 《新民周刊》2013年
《我国流域水污染问题的政府管制研究》 刘成毅 浙江工商大学硕士论文 2011年
《全国土壤污染调查公告》环境保护部 国土资源部 2014年4月17日
《法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曾晖,吴贤静,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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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辛上邪,中国古代文学博士。学者、写家、翻译、专栏作者。关注唐代历史还原和现代教育及某些其他问题。现定居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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