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评诺斯演讲:路径依赖与中国改革(1995年)

   2015-11-26 7090
核心提示:【按】北京时间11月25日晨,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的网站发布声明称,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North)已于

【按】北京时间11月25日晨,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的网站发布声明称,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North)已于11月23日在密西根的家中逝世,享年95岁。由于建立了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在内的“制度变迁理论”,诺斯于1993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诺斯教授生前多次来到中国并发表演讲。1995年3月10日,他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成立大会上发表了演讲。本文是吴敬琏先生对其演讲的评论,刊发于《改革》1995年第3期。

路径依赖与中国改革

——对诺斯教授演讲的评论

吴敬琏

诺斯教授的讲演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对制度演进理论,特别是他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1990b)—书中发展了的制度演讲理论,作出了清晰的说明。显然,这一理论对于正在进行重大制度变革的中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当前中国经济改革的关键时刻,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他关于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性质的论述。正如他所说,路径依赖是对长期经济变化作分析性理解的关键(诺斯1990b:第112 页)。

如同我们所知道的,关于技术演变过程的自我增强和路径依赖性质的开创性研究,最先是由W. Brian Arthur作出的(Arthur1988),他指出,新技术的采用往往具有报酬递增(mcreasing revenue)的性质。由于某种原因首先发展起来的技术通常可以凭借先占的优势地位,利用规模巨大促成的单位成本降低,普遍流行导致的学习效应提高、许多行为者采取相同技术产生的协调效应、在市场上越是流行就促使人们产生相信它会进一步流行预期等等,实现自我增强的良性循环,从而在竞争中胜过自己的对手。相反,一种具有较之其他技术更优良的品质的技术却可能由于晚人一步,没有能获得足够的追随者而陷于恶性循环,甚至“锁定”(lock-in)在某种被动状态之下,难以自拔。总之,细小的事件和偶然的情况常常会把技术发展引入特定的路径,而不同的路径最终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

诺斯把前人关于技术演变过程中的自我强化现象的论证推广到制度变迁方面来(诺斯1990b)。他指出,在制度变迁中,同样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往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所以,“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诺斯1990a)。沿着既定的路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迁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迅速优化;也可能顺着原来的错误路径往下滑;弄得不好,它们还会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之下。一旦进入了锁定状态,要脱身而出就会变得十分困难。正如诺斯所说,既有方向的扭转,往往要借助于外部效应,引入外生变量或依靠政权的变化(诺斯1990b:第112页)。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中,诺斯运用这一套分析框架,令人信服地回答了英国和西班牙、英属北美和西属拉丁美洲的历史殊途是怎样形成的问题。英国和西班牙都在17世纪遇到了财政危机,都力图采取与选民对话的方式来克服困难,但是到头来却得到极不相同的结果:一个确立了议会的权威和民法体系,并在此基础上迅速走上了繁荣昌盛的道路。另一个则一直保持着集中的王权,只把议会当作可有可无的摆设。在后一制度下,人们虽然面对人所共知的种种弊端,改革只在细枝末节上实现,例如,贵族废弃了带襞褶的衣领。在现有制度范围内实行的克服财政危机措施是实行价格管制,增加税收和一再把商人的资产没收入官。这些做法导致了西班牙将近三个世纪的经济停滞并使它由一个西方世界的头等强国降为二流国家。无独有偶,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和西班牙在拉丁美洲的殖民地几乎同时在18世纪末期取得了独立,19世纪许多拉美国家还制定了类似于美国的宪法,但是,结果却是天差地别。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别?诺斯的回答是:英国和西班牙17至19世纪发展过程的差异,主要源于它们所由以出发的初始制度条件极不相同。从13世纪开始,英国的民间社会和清晰的产权制度就逐渐形成,而西班牙在长达几百年的时期中,有效的土地产权制度始终没有能建立起来,征税权牢牢地掌握在王室手中,国家转让垄断权成为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主要由于有极不相同的原有制度背景,17世纪的英国和西班牙虽然面对着相同的经济问题,其制度演变的方向却大相径庭,便是一件完全可以理解的事情了。至于19世纪在两国的美洲殖民地发生的故事,显然又导源于宗主国的当时既存的制度和文化的影响(诺斯1990b:第101-103页,第113-116页)。

我国正在经历一个伟大的改革时代。改革,或者说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变化过程。这种过程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是不言而喻的。这就是说,第一,初始的体制选择会提供强化现存体制的刺激和惯性,因为沿着原有的体制变化路径和既定方向往前走,总比另辟蹊径要来得方便一些。第二,一种体制形成以后,会形成某种在现存体制中有既得利益的压力集团。他们力求巩固现有制度,阻碍进一步的改革,哪怕新的体制较之现存体制更有效率。即使由于某种原因接受了进一步变革,他们也会力求使变革有利于巩固和扩大他们的既得利益。于是,初始的改革倾向为后续的改革划定范围。就象在电脑资料库中存取文件时,访査范围是由初始的路径选择决定的。如果路径已经选定了A驱动器,就只能沿着A盘—A盘中的某一子目录—存于该子目录中的文件的路径访查文件。如果要想访査在C盘上某一子目录中的文件,必须首先退出A驱动器,进入C驱动器,然后选取该文件所属子目录,最后才能找到该文件。

这样看来,改革能否成功,能不能实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把有效率的经济体制建立起来,就不仅取决于改革者的主观愿望和最终目标,而且依赖于一开始时选择的路径。哪怕目标是清楚的,具体措施的大方向也是正确的,可是只要在初始的路径选择上有一些细微的差错,在往后的发展中,它会按本身的逻辑,偏离原来的目标,演进到远离原来设计的另一种体制去。这是俗话所说的“差之毫厘,远之千里”。在我们的改革工作里,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例如价格改革的重要目标,是实现竞争性部门价格的自由化,但是考虑到其他方面(主要是部分国有企业)条件尚不具备和保护它们的既得利益,采取了双轨并存、逐步过渡的办法。采取这种办法,一方面固然使人们易于接受部分放开价格的措施,另一方面却由于部分人可以从商品和要素的双轨价格中得到巨额租金(rent)而形成某种力图保持甚至扩大这种寻租环境的压力集团,形成价格制度彻底改革的阻力。拿企业改革来说,从改革一开始就设想把国有企业改造成为独立的商品经营者。这个目标大体上是不错的。但是在70年代末期改革时,为了有利于推行,采取了在原有企业制度不作根本改变的条件下“放权让利”的办法。这种做法在当时的确得到了人们的欢迎,但是一旦选取了这一路径,放权让利便以要求进一步放权让利的形式自我强化。其结果是形成了目前这种一方面企业受到各类上级机关的多方面干预,缺乏应有的自主权,另一方面在企业治理结构上对“内部人控制”失去控制的局面。其他方面的改革也有类似的情况。

所以由此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在整个改革的历程中,我们都切不可以麻痹大意,千万不要以为既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是明确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只要不断地“变”下去,或迟或早总会实现既定的目标。事实上,如果某一个措施有某种偏差,它会对后续改革带来困难,甚至会使改革走入死胡同,或者得到南辕北辙的结果。因此,我们必须做到以下两点:第一,我们在作出任何一项改革决策时,都要慎之又慎,不仅要考虑将要采取的措施的直接后果,还要研究它的长远影响。不要因为取得某些短期效果造成对下一步改革的障碍。例如,过去常常使用的给试点单位“吃偏饭”“给特殊政策” 的做法,就常常在取得短期效果的同时,陷于长期的被动。第二,要随时密切观察,看改革是否选取了不正确的路径,或者现时的体制已在多大程度上偏离了目标。如果发现了路径偏离,要尽快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把它拉回到正确轨道上来,以免出现积重难返的情形。例如,由于商品价格和要素价格双轨并存而形成的“权力揽买卖”的寻租环境, 就属于这种制度偏离之列。应当及时加以消除。

中国经济体制经过十几年以“体制外”为重点的非国有部门改革,现在已经推进到了经济原有体制的核心部分。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而前期不规范、不彻底的改革,又使现有体制存在许多不利于进一步改革的缺陷。可以认为,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的临界点面对着根本性的结构改造。需要政府领导的胆略(在这里,胆略又是以见识为基础的),不失时机地把现有体制中偏离市场经济目标的部分扭转过来,把改革滞后的部门的改革迅速抓上去,早日实现向市场经济的初步转轨。

参考文献:
① Arthur,W. Brian. 1988. " Self —Rinforcing Mechanisms in Economecs." In Philip W. Anderson,Kenneth J. Arrow, and David Pines (eds. ) , The economy as an Evolving Complex System. Addison — Wesley Publish Company.
② 诺斯• DuslassC. 1990a.《(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文版序》,见《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1-2页。
——1990b. Institution,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制度变迁理论纲要》,1995年3月10日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成立大会上的讲演。

 

(本文刊发于《改革》1995年第3期,本公号根据PDF版转换成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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